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11月10日上午,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有关工作。省长、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引良主持,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参加,副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安排工作。
胡和平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省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的重要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要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和标准,强力实施目标责任考核、环保督察巡查等制度。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
胡和平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狠抓自查自纠,特别对我省持续开展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关中大气污染防治、陕北石油管道泄漏整治、渭北“旱腰带”采石场治理、渭河和汉江丹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回头看”,主动查找不足,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落实到位。要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配合和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如实客观反映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以及部分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 沈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