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甘泉法院为84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200万

18.02.2016  10:40
        “感谢甘泉法院,感谢你们帮我们讨回工钱,让我们过了一个开开心心,和和美美的春节……”节后上班第一天,在黄延高速公路十二标打工的农民工黄某、白某、刘某等7人来到甘泉法院高兴地说。 

        今年1月14日,甘泉法院受理陕西某有限公司、铜川某有限公司、贾某等六原告与被告福建省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标)合同纠纷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案主审法官通过和陕西某公司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建设管理处(系十二标甲方,以下简称管理处)沟通,了解到被告十二标拖欠840余名农民工工资2700万余元。法院先后多次组织与十二标负责人及管理处座谈,最终决定将管理处应付给十二标的第一笔验工计价款1300余万元中的1100万元予以解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剩余款项依法予以冻结,并要求管理处制定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的措施。为了让农民工在年前拿到工资,甘泉法院又先后两次与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座谈,最终将十二标的第二笔验工计价款2200余万元中的100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至此,共计2200万元(账户中100万元为未冻结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月6日,在经过二十余天的努力后,按照调解协议,甘泉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达成的调解金额予以划拨,六原告均按调解书约定收到欠款。840余名农民工2200万元工资也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