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法院注重判后答疑 力促案结事了

25.08.2015  10:47
        陕西法院网讯      判后答疑是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举措。甘泉法院审判人员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争取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到公平正义。为此,甘泉法院具体针对三个方面,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情绪疏导工作。针对一些刚性的、当事人不理解的判决,当事人在判后可能出现纠访纠讼的情况,审判人员继续针对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脾气性格特点,做好判后调解疏导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辩解,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让当事人真正理解法院做出的判决,尽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解决“”的问题,努力做好向当事人解释法律的工作。法律条文专业性较强、晦涩难懂,对于平时不接触法律的当事人来说,理解法律条文本身就有较大的困难。而法官作为法律条文的实践者,让当事人理解法律、解释法律是其职责所在,不厌其烦做工作是该院审判人员的重要工作准则。该院干警针对判决的案件,进一步做好判后释明、释疑解惑工作,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向当事人宣传解释法律,让当事人真正理解案件判决的依据及其权威性、严肃性,促使当事人能正确全面看待法院所做判决,理解并服从判决。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到案结事了和审理注重主动履行是法院审判人员具有大局观念的具体体现。为此甘泉法院审判人员对判决的、调解的案件,从主动履行的角度出发思考、解决问题,每一份判决、调解,生效后法院审判人员主动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劝说当事人主动履行,避免案件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也让法院不失信于当事人是甘泉法院审判效率的高度体现。

        2015年7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洋拿着法院一纸判决来到主审案件法官的办公室来咨询维权途径。由于被告高力不愿意履行判决所要求其履行的15250元,故原告王洋向承办案件的法官咨询维权途径,为劝说被告人高力主动履行判决,此案主审法官为此专程到被告高力家中,从当事人不愿主动履行判决的的心理出发,理顺当事人情绪,然后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状况、向当事人说明不主动履行判决的后果。最终在法官耐心解释与劝说下,被告高力主动履行了判决,原告王洋如愿拿到欠款。

        判后答疑制度自在甘泉法院实施以来,有效减少、预防了涉诉信访。甘泉法院将继续坚持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以更好地发挥该制度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