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法院:联合惩戒显威力 失信“老赖”自动履行

06.06.2016  19:09
        陕西法院网讯    2016年2月,甘泉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刘某多次逃避法院执行,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前来法院履行了义务,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2014年7月,刘某因驾驶汽车操作失误,在甘泉县城北郊与许某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后经法院判决,由刘某向许某支付各项赔偿共计1.68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因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许某向甘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一直想方设法躲避法院执行,导致该案无法顺利执结。在得知被执行人刘某经常承包钻井业务,执行法官及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之后,刘某与一位外地公司洽谈了一笔业务,就在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前一天,刘某接到该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因其身份信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老板决定取消与刘某的合作,此时,被执行人刘某终于体会到了失信的后果。第二日早晨,刘某主动前来甘泉法院履行了所有义务,并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刘某表示,一定会汲取本案的教训,做诚信企业,当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