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倡议书 号召市民志愿者做大西安生态环保行动践行者

08.03.2019  10:40
        西安日报 (记者 拓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促进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市自今年起确定每年2月15日为“西安生态日”。20日,西安市文明办、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共同向广大市民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倡议书。

倡议书号召全市广大市民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做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宣传者。围绕“爱我秦岭 爱我中华”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参与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落地生根。要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社会新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居宜业之城。要主动参与,做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推动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生态道德意识,不断强化生态文明观念,通过广泛组织全方位、广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吸引更多市民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领绿色环保时尚的生活方式,用真心和爱守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促进大西安生态文明建设发展,齐心协力推动大西安绿色发展良好局面。

倡议书号召要自觉行动,做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践行者。保护生态环境,关爱“父亲山”“母亲河”,是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每一名志愿者心向往之的职责担当。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积极参与“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不乱搭烧烤摊,不乱焚烧杂物,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效控制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和污染,为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作贡献。要勇于担当,做大西安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监督者。以主人翁姿态,对社会生活中各类有损生态文明建设的人和事,敢于抵制、勇于举报、坚决制止,共同守护我们绿色生态家园。广泛宣传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要对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批评,积极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