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未雨绸缪率先编制《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意见》

02.11.2015  16:19

      10月28日,陇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意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建设生态陇州是顺应时代要求、加速陇县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今年8月,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将“生态立县”确立为我县第一发展战略,认为我县作为山区县和农业大县、畜牧大县,山青水秀,生态资源得天独厚,在全市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绝对优势。会后,县委及时召开会议,将生态立县起草工作按部门职责进行了分解明确,由县委宣传部协调负责,环保局牵头起草,发改局等14个相关部门配合,最后由县委办、政府办审核把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按照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陇县依托现有有资源,未雨绸缪,率先编制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意见》。

      《意见》指出,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以生态产业为龙头,以生态旅游为重点,以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为基础,以生态路网为纽带,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旅游开发、生态城乡建设、生态工业发展、生态农业提升、生态路网构建、生态文化培育、生态管理创新“八大工程”,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加快建设生态陇州,建设天蓝、水绿、山青、村雅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