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

29.03.2018  09:04

  

  近日,西安市工商局发布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文件。各项优惠政策力度非常大,其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登记信息可以口述等便利措施,将极大惠及广大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民。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将优化登记流程,实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所有业务实行一人通办,做到一人当场受理、核准、发照。简化登记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除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需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受他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外,申请人不再提交其他纸质申请材料。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名称,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系统查重、比对后,核准使用名。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打印《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登记信息可以口述,申请人口述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经营范围由登记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从经营范围标准表述库中勾选,其他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如果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全市个体工商户实行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在就近任一工商所申请办理个体登记,工商所利用微信或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帮助申请人完成登记,登记管辖工商所进行审核并将营业执照邮寄给申请人。同时,开通全方位、多渠道的注册登记服务,提供现场登记、手机微信登记、银行登记、自助登记、支付宝登记等服务。目前,西安市工商局在系统内已经开展了工作培训,力争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