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违规最高罚50

23.09.2014  12:00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现在,电动自行车成为许多人出行的代步工具,从本月开始实施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规者将处于以最高50元罚款。

    记者在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一带看到,电动自行车超载现象十分普遍。不少市民电动车的后座上,都坐着成年人。在小寨东路上,记者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后座上坐着一名女子,还放着一个纸箱,在机动车道上骑的飞快,不免让人为他们捏一把汗。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记者观察到,共有22辆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有的车主还不顾交警阻拦,强行驾车离去。

    西安交警支队曲江大队大雁塔中队民警杜正:停一下,停一下,同志,你好,你刚违反了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电瓶车载客只能载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现在依法要对你处以50元罚款。

    非机动车主:不知道,带人,这是双座位啊?

    西安交警支队曲江大队大雁塔中队民警杜正:双座位这个不能带成年人,只能带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交警当场对车主处罚了50元。随后,记者又跟随交警来到育才路与雁塔南路十字,发现这里电动车违规载人的情况也非常严重,有的电动车甚至搭载了3名乘客。

    记者:这个规定你知道吗?

    非机动车主:以前不知道,我觉得电动车,它都可以带人,我没想到这个。

    非机动车主:肯定从今以后不会带了,再说了从来也没有说抓电瓶车(带人)什么的,我真不知道,要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带了,怎能知法犯法啊。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违规者最高将处罚50元。

    西安交警支队曲江大队大雁塔中队民警杜正:非机动车非法抢道、逆行、闯红灯、载人情况比较突出,然后电动车现在时速也比较快,和汽车和行人发生事故一般都是伤人事故。所以,建议大家在出行的时候,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公共交通方式,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