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厢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 仍有小区物业违规

02.03.2018  00:11

  今年2月1日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对电梯轿厢广告收入的归属和使用作出规定,明确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目前,《办法》实施已“满月”,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小区发现,大部分住户不知道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同时,物业将公共区域的收益情况隐瞒,未按时向业主公示的违规操作现象也不少见。

   小区业主

  大多对电梯广告收入情况不了解

  “自从小区集中装修期过后,物业就拆除了电梯轿厢里的防护挡板,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广告,但广告收入有多少我还真不清楚,小区里也没见到有关广告收入数额、具体去向等信息的公示。”家住红缨花园小区的张女士说,她所住的小区电梯里的广告一年四季不间断且常常更新,但广告收入、去向等情况业主们并不清楚。

  同样,与张女士住同一小区的王先生称,自2009年入住小区后,他发现小区里每部电梯的轿厢内都设有三四个广告栏。“这些年广告收益应该不少,但在小区里没见物业公司公示过,很多住户甚至根本不知道电梯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他说。

  昨日,记者走访西安多个小区发现,几乎每栋高层建筑电梯里都挂有或多或少的商业广告,内容涉及金融、餐饮、汽车、娱乐等多个领域。“回家就得乘坐电梯,在电梯轿厢的小空间里广告更容易引起注意。凡是我们楼里电梯挂过的广告,我都有印象。”市民刘女士说。

  随后,记者以某食品公司需要在各大小区进行推广为由,联系上了一家专门经营小区广告的传媒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食品广告进小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灯箱广告,另一种是电梯轿厢内的框架广告,具体费用要看小区的位置、档次和规模。一般来说,电梯轿厢广告价格较低,一个月在500至1000元之间,灯箱广告则比较贵,价格差不多是电梯轿厢广告的四五倍。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通常商业广告要进入小区,都得通过传媒公司,因为这些公司与小区的物业公司都签有长期合作协议,传媒公司也会定期向物业公司支付广告位租赁费。对于物业的收益,工作人员表示:“就拿电梯轿厢来说,一部电梯有3个到5个框架广告位,传媒公司一般需要支付给物业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具体到每一家物业每年的广告收入,需要看小区的规模和广告位的多少,但是总体来说每一家小区每年的广告收入都比较可观。

   小区物业

  多数表示广告收益用于补充物业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多数业主根本不知道这些广告费属于业主共有,即便有业主清楚相关政策,但想从物业那里拿到这笔费用,并不容易。

  朱雀门外朱雀坊小区的一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广告收入大多来源于电梯轿厢广告,这笔款项一直以来都是由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和支配的。但当记者问去年小区一共有多少广告费收入时,这位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的数字。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几年物业成本上涨得厉害,另外,电梯保养、线路老化维修、道路老化维修、补充草皮等,物业费很难涨,只能用广告费等收入来填补物业费的不足。

  红缨花园小区物业的负责人表示,小区内一共有14部电梯,一年有2万元左右的电梯广告收益,这笔钱一直都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公司从不插手。

  记者连续咨询了几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工作人员称需要请示领导,有工作人员说,物业成本上涨,需要补贴人员工资以及小区的设施维护。对于2月1日开始施行的《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多数受访的物业公司表示,只是在网上了解到相关信息,并未收到正式文件,由于不知该如何操作,现在只能按照以往的“惯例”执行,将小区的广告收益作为物业费的补充,或是直接交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对于物业的说法,不少业主并不认可。“如果这些收益都用来补充物业经费,或者维护小区公共设施,那就全部公示出来,不就说清楚了。”一小区业主对记者说。

   专家说法

  守法应成习惯 监管不能缺失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电梯轿厢内部设置视频、图片、文字等广告时,应当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益及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区的电梯轿厢内部的广告收益目前还由小区物业公司收取支出,但是这笔费用的进出应该接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的监督,市民如有疑问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往之所以存在物业公司不向业主公开广告费的情况,主要在于业主维权意识不强,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加上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物业公司违法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办法》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首先应该明确执法权,加大执法力度,纠正物业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内是否设置广告、费用如何收取、收益如何分配等相关事宜,广大业主拥有决定权。此外,物业在小区广告方面的收益应该每年向业主公布,并写明该笔款项将作何用,即便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护的花费,也应该将明细账公布。如果业主所在小区存在违规情况,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颜宇飞 段晨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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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