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电梯安全检查 工作不力致事故追究责任

13.03.2016  13:33

    3月11日,记者从省安监局了解到,为了做好电梯安全运行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省安委办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梯安全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及职工生活区、居民住宅小区、宾馆、酒店、商场、影院、KTV、车站、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特别是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和无维修资金、无物业管理、无维保的“三无”电梯。检查活动由市、县安委办安排,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检查,省质监部门督查。

    此次大检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梯安全检查,认真做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整改责任和任务清单,逐条建立并落实工作方案、措施和责任,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治理到位。各电梯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凡发现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各市、县安委办,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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