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专偷大学生电脑 再作案时被认出

09.12.2017  12:47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晴悦记者谢斌)行窃两次均得手后,今年23岁的无业男子王某觉得大学校园就是“一块大肥肉”。8月22日,他再次偷偷溜进该校,打算“弄点零钱花花”,却被之前的被盗学生一眼认出,扭送到学校保卫处。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王某是兴平人。8月2日下午,他窜至长安大学渭水园校区,从学校西南角栏杆翻墙进入学校,来到一间教室,趁一名学生暂时离开将其一部笔记本电脑偷走,后在西华门以600元销赃。8月13日,他再次来到该校翻墙进入,溜到2号宿舍楼,看到一间宿舍门敞开里面无人,便进入宿舍,偷走学生曾某一台笔记本电脑,后以600元销赃。经鉴定,两台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分别为1700元、2600元。

据失窃学生曾某说,他的电脑是一年前花4000余元在网上买的,当日下午就放在宿舍的桌上,他去同学宿舍玩,半小时后回来发现电脑被盗。他到保卫科查看监控,发现一可疑小伙,“那人不是学校的学生,空手进入宿舍楼,出来的时候提了一个袋子,从外部看像是装着笔记本电脑。

8月22日,学校新生报到。下午5点左右,曾某在11号楼旁碰见一名年轻男子,穿戴与监控里的嫌疑人一样,就想把他带到三四十米外的北门保安那里。“我让他跟我走,说问他句话,他说不认识我,为啥跟我走,我就拉着他。”就这样,曾某半哄半拉将男子带到保安面前,告诉保安,该男子就是偷电脑的小偷。保安与曾某一起把小伙带到了保卫科,一查监控,果然就是偷走电脑的小偷,于是报警。最终王某锒铛入狱。

(三秦都市报)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