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抢劫女大学生 潜逃五年终获刑

03.11.2014  20:05
        陕西法院网讯  一男子清晨偷偷潜入某大学校园,对一名正在晨读的女大学生实施奸淫并抢劫其170元现金,潜逃五年后被抓获。10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抢劫罪对被告人吕小云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刑期9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8月9日清晨,吕小云趁着某学校放暑假之时,潜入某学校校园内园内瞎逛。闲逛中,他发现了正在晨读的学生李某,便佯装与其聊天以伺接近。看到四周无人后,吕小云抓住李某强行将其拽到附近一窑洞门前,用一只手捂住李某的嘴,另一只手拿出一把刀子顶住其身体,威胁其不许出声否则就杀死她,后吕小云将李某带入该窑洞内对其实施了强奸。准备离开时,他发现李某随身带有170元现金,便强行抢走并逃离现场。2014年2月,吕小云在广州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小云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后,再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的财物实施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