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子“挑衅”交警 摇下车窗自称喝了酒

30.12.201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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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薛望)遇到执勤交警,司机主动摇下车窗称自己喝了酒,并用胳膊夹住交警脖子。12月29日,当事司机侯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醉酒驾驶,将对其刑拘。

我就是喝酒,你能把我咋?”12月28日下午2时许,一名交警正在执勤时,一辆无牌照的起亚SUV由西向东行驶到交警面前,主动摇下车窗“挑衅”交 警。该交警闻到司机身上酒味很重,让其下车并出示相关证件时,司机却继续向前行驶20米,后被另一名交警拦下。车被拦下后,司机却用胳膊夹着一名交警的脖 子。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交警执法记录仪上显示,司机侯某与一名交警搂在一起,他用胳膊架住交警的脖子,将其推至路中间的护栏 处,另外一名交警上前救援时,司机进行阻拦。当时场面混乱,车上的一名女子试图将无牌照车辆开走时,交警示意刚好行驶至此的一辆公交车司机将该车挡住。不 一会儿,那女的冲到交警面前大声喊叫,不断重复,“你给我松开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走了。

29日,侯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83.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姚煜称,司机侯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司机侯某自称他是秦都区某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职工。29日,秦都区钓台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一名负责人,指着挂在墙上的员工个人服务承诺称,侯某并非财政所职 工,而是该街道办事处廉政灶管理员。秦都区钓台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郭卫卫介绍,2001年沣西与钓台街道办事处合并前,侯某一直在沣西财政所工作,合并后担 任财政、司机等多方面的工作,但编制属于财政。而去年开始主管该街道办事处食堂工作。郭卫卫表示,侯某酒驾虽属个人行为,但他是该办事处职工,将按照相关 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