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过期未留意 开车上高速被罚千元

19.05.2015  13:21

一男子疏忽大意,驾驶证有效期满已超出7天还未留意,仍开着车上高速路,结果被交警查获。因其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审验换证,受到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15年5月15日上午10时许,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罗建安、协警尚方华在西宝高速公路三桥收费站检查点对驶经车辆进行例行检 查时,一辆悬挂闵A牌照的轻型普通客车司机杨某出示的驾驶证上有效期限为2009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8日,有效期满已超过7天。为了进一步核实情 况,执勤民警又通过网上查询核实了该驾驶证信息,网上显示杨某驾驶证的有效期止于2015年5月8日。

据了解,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杨某告诉交警,因自己疏忽未注意自己驾驶证的有效期已到,忘了参加审验换证。杨某的行为属违法驾驶车辆,民警依法对杨某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驶证上注明了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驾驶人应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证,若因超期未换证被注销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机 动车驾驶人需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被注销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