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五项措施力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台阶

17.10.2014  11:43

  为了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的空气,有效降低冬季大气环境中的微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略阳县县委、县政府采取五项措施防控大气污染。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为工业废气、生活废气、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废气四个方面来抓,细化了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各重点企业的具体责任。

  二是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推进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完成1个火电烟气脱硝项目环保验收、投运1个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开工1个火电烟气脱硫增容提效改造和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脱硫效率将从91.3%提高到96%、除尘效率将从99.7%提高到99.94%。通过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投运,将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的明显削减。

  三是狠抓城市大气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巩固县城区“烟控区”建设成果,并结合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以餐饮业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将淘汰燃煤炉灶作为餐饮业工商注册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加以推行,通过工商局、食药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已有60余户的餐饮业更换了炉具,开始使用清洁燃料,并有20余户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县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要求所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抑尘措施,严禁渣土、建筑物料裸露运输,杜绝渣土沿途抛洒、随意倾倒。对城区裸露的黄土地面采取遮盖、硬化或绿化措施,实现了“黄土不漏天”。四是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了《略阳县2014年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镇组成禁烧小分队,值守田间地头,制止焚烧行为,把焚烧秸秆的危害、转化利用的途径和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截至现在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违法焚烧秸秆的现象,全县秸秆禁烧率达到95%。五是加强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我县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投资150万元于2010年10月建成,共计取得大气环境质量有效监测数据1万余个,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