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五项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4.11.2014  16:55

一是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对上级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或下放,防止明减暗增,明放暗不放。

二是 减少审批环节。 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三减”(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 规范审批行为。 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权限、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人员等,实行审批运行和结果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四是 提高审批集中度。 推进审批职能归并,落实“行政审批专用章”制、部门主要领导周坐班制、分管领导首席代表负责制、一章办结制。

五是 推行“一站式”服务。 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同步审核、集中缴费、限时办结”。           

截至目前,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8项。同时,摸清了全县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底数,制定了全县行政审批项目汇总目录,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24项、非行政许可202项。

                          (略阳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