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十二五”期间教育公平迈出崭新步伐

15.12.2015  20:12
            “教育公平是最具起点意义的公平。”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略阳县委政府把保障教育公平、共享优质教育作为阶段性奋斗目标,统筹规划、持续发力,教育公平迈出崭新步伐。             ——“硬件”配置城乡同标。 严格按照中小学办学条件省颁标准,下大力气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添置配齐基本办学设施,逐步实现校际办学“硬件”配置无差异。截至目前,累计建成标准化学校54所,占全县中小学校总数67%。全县中小学校通用技术室、美术绘画室、音乐舞蹈室、心理咨询室等10余类功能部室均建设到位,并全部正常使用。经中省专家组综合评估认定,全县城乡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小学0.46、初中0.34,均小于国家标准小学0.65、初中0.55。             ——布点调整科学利民。 严格按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深入有关镇村开展学校布点调整专题调研,编制出台《略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6)》。“十二五”期间,有序撤并小学1所,变更3所学校为九年制学校,变更11所村小为教学点,恢复边远镇村初小、教学点14个。截至目前,布点调整三年规划基本完成,全县保留中小学43所(教学点不计校数),幼儿园22所。学校、幼儿园整体布局更加合理,校际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全部得到保障。             ——入学机会均等分配。 推进学区管理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依据省市基准,出台学区划分实施意见,依法保障适龄学生全部入学。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保学控辍“双线责任”,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统筹普高职高两类招生,全县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8.35%。执行普高招生农村倾斜政策,农薄初中普高录取比例达45%,超出省定优质普高招生比例5个百分点,县域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保持较高水平。             ——惠民政策应享尽享。 规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县营养餐覆盖学校53所,学生11686名,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94.6%。每年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落实“奖、免、助、贷、补”等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惠及基础教育阶段学生1.8万人次。拓宽教育资助融资渠道,争取江苏无锡夏阳爱心助学会等诸类社会助学资源,壮大社会助学力量,年均落实公益助学项目14个,发放社会助学资金650万元,惠泽贫困学生近千名,全县无1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015年7月4日,略阳县正式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步入内涵提升、优质均衡崭新阶段。(文/侯云双) (责任编辑: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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