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3.11.2014  12:26

  按照环保厅2014年度第一批陕西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要求,略阳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略阳县何家岩金矿三家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一是在30个工作日内将三家企业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标总量情况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三家企业要在60个工作日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工作。三是三家企业每季度向县环保局上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对不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县环保局将按照省市要求,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