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设立乐素河巡回法庭

08.09.2015  10:37
        陕西法院网讯    为认真落实略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县南片区设立人民法庭的议案,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诉讼,9月7日,略阳法院在乐素河政府所在地设立了巡回法庭。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该县乐素河、白雀寺镇10余名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在该县南片区设立人民法庭的议案,略阳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与代表座谈沟通,鉴于新建人民法庭的机构编制、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诸多事项要逐级审批,尚需时日,为尽快落实议案的办理,为该县南片区群众解决诉讼不便的困难,暂决定设立乐素河巡回法庭,由机关业务庭轮流驻庭巡回办案,人大代表和当地群众对此深表赞同。

        巡回法庭将以“便民利民、能动司法”的理念为指导,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对发生在当地的民事纠纷就地调处化解;联合调处非诉矛盾纠纷;培训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进行普法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