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 受疫情影响 西安未能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可暂缓缴存

09.02.2020  23:12

  2月9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可待疫情结束后缴存,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缴存,不超过三个月的,可视为正常缴存,货款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期限可顺延三个月。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人来源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货款的,货款暂不转逾期、不计收罚息且不影响个人征信。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i西安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该措施自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

编辑: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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