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4.03.2022  10:42

  3月以来,西安市新城区小杨烤肉东新街店、粤珍轩新城广场店、金色时代公寓等6家单位,在经营管理中,未严格执行西安市防控相关措施,对进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全员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妨碍了流调溯源、人员管理等后续疫情防控措施的执行,造成严重后果。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警方分别对上述单位的安某、张某等7名相关责任人处5日至7日拘留。这体现了法治社会下法治政府的有为和担当,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抗疫是一场体现法治精神的生命保卫战,也是一堂彰显依法治国的生动大课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进行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防疫,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依法履职的意识行为。目前,在依法防疫方面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了疫情应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万众一心的战疫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城市治理工作;执法机关在贯彻中央抗疫统一部署的同时,要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有序防控。

  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的新时代背景下,抗疫实践中展现的法治力量,是战胜新冠病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力保障、强大动能。我们应不断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在攻坚克难中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最终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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