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货车驶上西安高速路?交警警示短信来了

13.03.2020  10:14

  西安网讯: 疲劳驾驶的货车司机当心了警察叔叔可要跟你短信“谈心”了

  

   即日起西安交警将利用全国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员下发警示短信提醒驾驶员注意休息

  

   疲劳驾驶货车驶上西安的高速路?

   交警提醒来了

   西安交警高交大队安全警示:陕AXXXXX 号大货车车主您好,根据全国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提示,您的车辆于2020 年3 月11 日在高速公路西安辖区触发疲劳驾驶报警,请您认真核实后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批评处理,如再次在西安辖区高速出现疲劳驾驶报警,我队将严格进行处罚。” 近期不少货车车主收到的来自西安高速交警的安全警示内容,交警部门通过货车行驶数据,对违反疲劳驾驶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安全警示。

  

  近日,西安高速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全国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西安辖区高速路上24小时内车载卫星系统触发疲劳驾驶报警的数据进行提取,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调取车辆所有人信息,再使用短信平台向货车车主发送警示信息。 3月9日至12日中午12时,已发送提示信息511条。

  

   货车涉嫌疲劳驾危害大

   拒不改正后期将进行处罚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员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西安高速交警统计,西安辖区高速公路2019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货车涉嫌疲劳驾驶诱发死亡事故14起,造成17人死亡,占2019年死亡事故总起数的34.1%,占总死亡人数的37.8%。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 分钟。 目前在执法工作中一般只是对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进行事后处罚,由于疲劳驾驶取证难,缺少有效的执法手段做到事前预警发现、及时纠正查处。在实施短信提醒后,交警将依据信息数据,逐步开始对拒不改正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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