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大作决议助推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01.08.2016  20:39

      7月28日,白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听取和审议了白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白水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法作出了《白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白水县人民政府将白水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据了解,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聚力全县脱贫攻坚,采取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审议工作报告、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为脱贫攻坚提准建议、提供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加大对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精准帮扶的关注力度,采取又一有效监督举措。

      据悉,该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白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白水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县政府致力于脱贫工程,主动作为,彻底改善白水农村基础设施现状的大事,是“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用财政的钱办农村的事”的制度创新和为民实践。会议要求县政府,一是要用好这笔来之不易的资金。建设单位要做好规划编制、调研调查,要聘请专业部门精心规划、前卫设计。二是做好十个样板村的试点建设。要高标准、高定位进行建设,避免重复,今年做慢,试点做好。三是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起草出台管理办法,整合资金的办法和制度,一月内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确保质量和进度,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各贫困村建设方案。人大常委会将全力助推此项工作,持续跟进,确保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奚智锋   郭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