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02.12.2014  10:4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市政府《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精神,白河县工商局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使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投资营商环境更加宽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强劲增长。 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等注册登记制度,极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了投资热情。截止11月底,我县新发展市场主体108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33户,各类企业155户)、认缴注册资本金4.25亿元,新增从业人员2731人。新设立市场主体数量、认缴注册资本金、新增从业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7%、43.5%、23.8%,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为活跃县域经济、支持创业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负担有效降低。 在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后,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新设立企业出资情况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财务报告审计、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企业只需对申报的内容和认缴的出资额的真实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即可。按改革前,财务报告审计1500元/户计算,仅2014年度报告就可为我县企业节约50余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按原有验资收费标准,新设立企业可节约注册资本验资费用约35万元,便捷的登记和年报制度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让企业尝到了改革的“甜头”。

信息公示稳步推进。 从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实质是为了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迸发活力,也是为了形成企业自律、政府抽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管体系模式。10月1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5项配套规章正式实施后,我局制作了《年报操作示范流程图》、年报注意事项、编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法规汇编等资料,采取逐户上门宣传、现场指导示范的方式,帮助指导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共上门宣传75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260余份,现场示范指导450户次,提高了企业对年报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了年报操作程序。截止11月底,我县企业年报及信用信息公示413户,信用信息公示率达到87.5%。

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从深化服务和强化指导上下功夫,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 一是深化服务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对“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在办理执照后现场发放《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单》告知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件、办理部门、办理程序,讲清不办证件从事经营活动的危害和责任,同时将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后置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信息以《告知函》的方式报送行政许可审批单位,促使审批部门跟踪监督经营者及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对企业年度报告工作,采取送通知、送年报操作流程、入户培训和现场示范的方式帮助企业按时完成年报,避免了企业逾期年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对企业注册中有虚报认缴出资额的现象当场为其讲清法律法规,督促纠正;对发布户外广告未登记、出店占道经营及以店堂告示等方式进行限制性消费或对消费者设置不合理的规定等行为,进行规劝告诫和教育,责令补办手续和改正行为。一年来,通过预防教育防范违法行为165户次,运用行政指导责令改正一般违法行为87户次、纠正轻微违规行为236户次,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直线下降,干部服务意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和营商环境出现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