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法官荣获“安康好青年”荣誉称号

30.04.2015  14:17
        陕西法院网讯    在4月29日晚由安康市文明办、市文广局、共青团安康市委、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安康好青年颁奖晚会上,白河法院青年法官杨敏荣获“爱岗敬业安康好青年”荣誉称号。

        杨敏同志现任白河法院构扒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以“责任法官,智慧办案”为目标,让人民满意。她积极回应社会司法需求,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司法专业业和大众化相结合。在工作中她积极构建大调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实现案结事了,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当好知识型、智慧型法官。她始终清正廉洁,筑牢了廉政铁墙,确保干净办案。

        杨敏同志司法业务能力突出,近年来承办的案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庭审驾驭能力强,多次参与省、市庭审观摩案件的审理及在全县有影响力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先后荣获白河法院“案件质量优秀奖”、  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2012年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得到同事、领导及人民群众的肯定。她所负责的构扒法庭也先后被安康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先进法庭”,被安康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

        杨敏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负责,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加班是常态。但她没有一丝怨言,也从不会把这种情绪带给当事人,她常说,当事人带着情绪来,我们不能再让他们带着情绪走。也正因为这种让人民群众满意而归的理念,使得她所在的辖区数年来没有一件信访案件。她负责的构扒法庭,近两年来办理的执行案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率100%。这双百的成绩,不仅凝结着司法为民的斗志和决心,更蕴含着杨敏同志“责任法官,智慧办案”的职业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