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支队移送全市第一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12.03.2019  16:10

     在市局领导的高度关切下,市环境监理处严格落实处领导关于铁腕执法、查办特大要案的指示,全力配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前期检查发现的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实施查处。

1月3日完成初步现场勘察后,就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市环境监理处聘请法律专家开展研讨交流,经审核,案卷在渗坑排污方面证据链存在缺失。为保证涉刑案件严肃性,1月29日市环境监理处组织执法人员开始进一步勘察取证。本次勘察发现疑似暗管偷排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市环境监测站补充固定证据链条,开展固体废物全面监测。

根据1月29日对勘察发现暗管的污染物监测结果,3月6日市环境监理处召开合议会议,深入讨论案情逻辑,紧扣新环保法和两高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反复推敲案卷细节。  

在确定涉嫌暗管排放危险废物行为属实后,市环境监理处第一时间办理案件移送手续,下午便前往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接移交手续。郑伟杰副调研员简单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双方就环境污染刑事和行政衔接工作进行了研讨,就规范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移交程序达成共识。

案卷移交结束后,环境执法人员马不停蹄奔赴违法行为发生现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的同时,督导涉案人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经过长时间劝导,涉案人员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杜绝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