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自动监控运行管理不断深化自动监控数据应用

21.09.2015  17:0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深化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环保电价补贴等环境监管中的综合应用。省厅结合全省自动监控工作实际,每月编制印发《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月报,通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传输有效率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对各市(区)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进行考核并通报,适时对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排放企业问题,下发通报或监察通知书,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并限期整改,使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管工作进一步趋向规范。
      今年来,已下发通报或监察通知10余份,涉及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391家次,全省已对60家超标排放问题的企业立案,处罚金额573.5余万元,责令限期整改15家,限制生产1家,其中省级处罚5家,处罚金额70万元,严厉打击了超标排污行为,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不断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还将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49个废气监控点位的8869条连续监测日均值数据应用于排污费征收工作,征收排污费2100余万元;将享受环保电价的26家企业64个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出口的27万多条小时数据提供厅总量处应用于环保电价的核算;同时根据厅相关处室的需求,及时提供自动监控数据,为科学决策做有力支撑。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力度,不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端的监管,严格按照环保部的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真实有效,进一步深化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综合应用。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