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加强监督推动阳光司法 扩大减刑假释案透明度

28.09.2014  17:27
        陕西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9月24日,伴随法槌敲击的清脆响声,铜川中院在陕西崔家沟公开审理服刑人员罗某某减刑假释案,该院首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到监狱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这也是该院扩大减刑假释审理透明度的新举措。

        上午十点钟,庭审正在进行,33岁的罗某某是山西农民。2008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罗的“狱友”则当庭作证,证明他“改造态度良好”,多次获得嘉奖。狱警出具相关物证,为罗争取获得假释裁定的机会。经过执行机关的申请,检察机关的举证,服刑人员的陈述、同监舍犯人和干警为减刑犯人出庭作证,服刑人员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旁听人员认真地听,时不时还做一些笔记。庭审后,参加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了座谈,大家纷纷发言,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市人大代表孙锋谈到,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审理,对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接受改造减刑、帮助刑罚执行机关进行监管,激励入狱者改过自新具有很大的作用。市政协委员黄宏显谈到,这次到监狱旁听庭审是第一次,法官工作严谨认真,切身感受就是整体庭审活动是透明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公开透明,监狱的管理也是透明的。

        铜川中院副院长党华宁表示,今后,该院还将在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把刑罚执行机关报送的建议书等相关资料,向社会公开,并在案件审结后,将生效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便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更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