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悦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

18.09.2014  18:03

      9月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会议,副主任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吴前进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听取了法制委员会关于《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和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决定将以上情况及报告提请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推代表履职活动若干意见(讨论稿)》有关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我省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培训工作的意见及建立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秦岭北麓矿山开采影响生态环境的调研报告。

    (齐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