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渭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21.10.2016  14:07

      10月17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邵向农、环资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及省环保厅、省环保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勇格,市政府副市长高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汝增瑞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兵分两路进行明查和暗访,分别深入富平、蒲城、华阴、白水、澄城、潼关等地的污水处理厂和焦化、发电、牧业公司以及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现场、石材整治及矿区生态恢复点,详细检查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和限期治理措施、检测设备运行、监测数据真伪以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并听取了镇村群众代表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郭勇格、高洁分别就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环保监督开展情况及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工作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

      吴前进强调,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强化和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要把人大依法监督与政府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推动环保基本制度和法律法规有效落实;要探索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对策,研究改进措施,推动生态陕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郭勇格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环保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意识,履行环保职责,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继续作出不懈努力。

      高洁表示,市政府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分析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检查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渭南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