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厅长: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下半年出方案

21.01.2016  10:38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这一年,我省将怎样谋划新一年的发展,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抢占时机站上新高地?如何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让每个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更多福祉?怎样不断增强三秦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了解答这些疑问,媒体即日起推出“对话厅局长展望十三五”系列报道,专访我省多位厅局长,从他们的答卷中,寻求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之路。

  就业、创业、养老、医保、工资……这些都是普通百姓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我省在这些方面都有哪些举措,未来又有何打算?1月19日下午,省人社厅厅长冯力军在办公室接受了媒体专访,解读老百姓关心的这些话题。

  讨薪:

  加大司法打击恶意欠薪力度

  记者:每逢年底,也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时期,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

  冯力军:近年来,我省每年11月到次年春节前,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委、工商、工会组织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15年,我省采取了省级部门包抓市(区)的方式,省级11个部门分别督查指导1个市(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省人社厅确定了11名处级联络员协助包抓市、县(区)处理重大疑难问题。

  同时,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办公地址,畅通投诉途径,各市还实行了“一厅式”办公,快捷有效地帮农民工讨薪,如果农民工遇到欠薪,请及时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

  记者:除了农民工自己投诉外,对于建筑等一些容易欠薪的行业,我省有没有采取特别的措施来避免欠薪?

  冯力军:人社部门还会加大巡查力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劳动监察部门还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工资问题隐患及时预警,建立台账,制定相应解决措施。针对各市(区)拖欠工资数额大、人数多、处理难度大的问题,由省级负责包抓工作的厅级领导亲自约谈拖欠工资的企业负责人,指导企业制定解决工资问题的具体办法。

  记者:近期媒体一直关注农民工讨薪,发现有些单位存在恶意欠薪的行为,对此人社部门是如何做的?

  冯力军:媒体关于农民工讨薪报道,我们十分关注,对于报道中的欠薪单位,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恶意欠薪的单位,除了进行曝光外,我们还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零容忍。也有一些企业负责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获刑。

  元旦至春节前,是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攻坚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工资。2016年我省将从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加大司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等方面着手,通过继续改进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就业:

  今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记者: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一直是人社部门的重中之重,2016年,我省在就业方面有何目标?

  冯力军:就业一直是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二五期间,我省连续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在40万以上,累计新增就业超过215万人。今年虽然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省人社厅将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责任,始终把就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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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劳动者就业?

  冯力军:我省会采取多种措施,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在春节前,我省就启动了就业援助月,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精准帮扶,主要的援助对象就是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因病(残)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人社部门实行一对一、面对面地精准就业帮扶。还有春节后的春风行动,将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城市更好地就业。

  记者: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冯力军:在创业方面,我省也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劳动者依据自身状况创业,比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达10万元,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将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调整为创业孵化补贴,允许各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孵化补贴资金,列支比例由原来的5%调高至10%,主要用于孵化基地运营、创业项目资源库运行维护、创业指导专家聘请、创业典型表彰奖励、创业系列活动开展等。

  记者:2016年,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超36万,创历史新高,我省如何来保障毕业生就业创业?

  冯力军:我省今年将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主动向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及其他扶持政策。全程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都能较快实现就业,暂时就不了业的,组织其参加培训、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

  同时,我省还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准备创业的,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对开始创业的,协助其落实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扶持、落户等扶持政策。

  企业职工养老金:

  实现连续11年上调

  记者:近年来,我省养老保险水平连续提高,目前我省的养老金水平在全国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冯力军:陕西地处内陆,经济欠发达,但我省的养老金水平并不落后,2005年至2015年,我省已经按照国家安排,连续11年上调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了“十一连调”,2015年月平均达2302.24元,比“十一五”末人均月增加920.24元,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

  为了让退休职工按时拿到养老金,我省在每次调整时,都提出了“不拖一天,不少一分,不漏一人”,每月按时足额发。2016年,我省将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步调整相关群体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

  社保:

  返乡农民工转移接续政策成熟

  记者:我们了解到,很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往往在哪里打工,社保就在哪里缴纳,可过几年很多农民工又返乡了,可以说社保却不知道怎么转移接续,有的干脆就扔到那里不管了。

  冯力军:这个问题我们也接到过一些反映,目前,农民工返乡后社保该怎么转移接续,政策也已经很成熟。我们提醒农民工,返乡后,一定要做好社保的转移接续。

  比如养老方面,农民工在外省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返乡后如果继续在城镇企业就业,新就业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果在城镇灵活就业,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在当地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果不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都具有相应的政策。

  值得提醒的是,农民工最好参加养老保险,这样将来老了可以拿到退休金,养老也就不用再靠子女了。

  记者:在医保方面农民工返乡后该咋办呢?

  冯力军:农民工返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由单位统一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农民工,可自愿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

  今年将实现并轨

  记者: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今后居民医保将不再分城市和农民,我省将如何推进?合并政策什么时候才能出台?

  冯力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标志着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终结,标志着我国医保制度向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中的大事,是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好事。

  目前,我省的延安市已经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省人社厅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安排,加强与卫生计生等部门沟通联系,上半年作出整体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下半年各统筹地区出台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具体的实施方案。逐步在全省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促进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服务利用更加有效。记者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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