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六大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08.12.2016  12:07
  本网讯 今年以来,陕西省住建厅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举全厅之力助推脱贫攻坚,通过规划引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和小城镇建设、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分配时向贫困县(区)倾斜等方面,全面做好住建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省住建厅将移民(脱贫)搬迁规划是否纳入规划成果作为审查重点,加强对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技术审查,确保移民(脱贫)搬迁规划项目落地实施。明确移民(脱贫)搬迁规划编制要求,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关于做好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对我省移民(脱贫)搬迁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同时加强贫困县区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的指导,开展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跟踪指导试点乡村规划工作,目前部分村庄规划已经完成并开始实施。加强对56个贫困县区的“两镇”规划修编。   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今年,省住建厅编制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8万户,其中安排贫困县区6.9万户,占年度任务的63.89%。与市县多次对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精准识别补助对象,切实摸清了全省农村存量危房的底数。与省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匹配对接,确保危改对象的精准,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三最”原则,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原则上原址不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原址重建,凡可修缮加固的不得拆除新建,使贫困户在危房改造中尽可能少花钱或不花钱。   突出重点抓好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改善   按照《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和第二次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省住建厅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经济欠发达村庄、经济条件较好村庄、经济条件发达村庄三个层次整体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以农村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为重点的九大工程,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今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垃圾压缩车以及转运车辆购置,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其中安排贫困县2275万元,向贫困县区给予了倾斜。在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中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技术指导,促进贫困地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对贫困地区的小城镇建设给予支持   35个重点示范镇中贫困县区有11个,31个文化旅游名镇中贫困县区有22个,接近“两镇”一半。充分发挥小城镇作用,真正使小城镇成为异地脱贫搬迁的重要载体。将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安置,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将移民搬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将移民户有计划的安置到工业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现代农业园区附近,实现“搬得出、有收入”。   在保障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向贫困县(区)倾斜   将城镇贫困户中的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房分配和轮候计划,根据保障对象的意愿,优先采取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保障。在安排棚户区改造计划及配套资金时向贫困县(区)倾斜。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全省现存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贫困户居者有其屋。   鼓励引导建筑企业结对帮扶   倡导建筑企业与贫困县(区)组建帮扶对子。今年来,结合省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陕西宏远、秦瀚等6家建筑公司与旬阳县成立建筑劳务共建对子,建立建筑工人培训基地,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务工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施工技能,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摆脱贫困,先后培训、录用建筑农民工500余名。指导成立建筑小微企业和建筑专业班组,提高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截止目前,全省共注册建筑小微企业216家,成立了45支专业劳务班组,为农民工创业就业降低了门槛、放宽了条件、提高了收入。(梁新星)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