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障房建设连续四年名列全国前三位

06.03.2015  08:47
  本网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十二五”以来,我省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主要考核指标连续四年处于全国前三位。   另悉,截至2014年底,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91.5万套,基本建成38.48万套,竣工91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91.05万户,解决了174.61万户、约558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副省长庄长兴在会上说:我省安居工程之所以持续保持在全国领先,关键在于全省上下形成了整体合力,协力共建,共同推动了此项工作。   省市县协力共同推进。 2011年,省政府在组织各地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提出了23%的住房保障目标,一次性确定并公示了172万户五年轮候次序,建立了完善的轮候机制。安居工程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形成了各地竞相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部门配合保障有力。 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开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4年来共安排建设用地指标11.84万亩。依托延长石油集团,组建了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70亿元,利用省保障房公司资本金循环支持市县100.92亿元,实现融资480.78亿元。各级发改、财政、住建部门密切配合,累计安排中省市县补助资金752.47亿元。在棚户区改造方面,2014年争取国开行贷款额度658亿元,2015年新增加融资规模将达到760亿元,国开行两年就承诺提供1418亿元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有力地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林业、农业、国资委等部门在棚改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配合工作。有关省属企业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既有效地改善了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又为全省棚改工作作出了贡献。   建立完善的推进考评机制。 4年来,全省坚持推行“月排名、季点评、年度考核”的考评措施,并将考核排名结果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对工作先进的市区实行以奖代补,对工作滞后的市区进行约谈警示,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有力地推动了安居工程建设。省住建厅还对全省在建项目和工程质量按季度、月度进行专项巡查。   制度创新有突破。 2013年11月,省级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实现了廉租房与公租房的两房并轨,促进了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共享。2013年12月,省住建厅下发了《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推动了安居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2014年9月,省级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通知》,实现了经适房与限价房的两房并轨,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2014年11月,省级4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租赁性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政府公共住房资产的管理。各地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如西安市创新了收储社会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模式,咸阳、延安、安康市创建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施工监理等一条龙的工作模式,汉中、商洛市拿出城区较好的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宝鸡、渭南、安康市统筹推进保障房小区建设及社区服务,铜川、商洛市棚改做法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还在全国棚改工作会上介绍了经验。   努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通过省、市、县、街办和社区五级联网提高了效率,保证了公平、公正、公开。为了提高安居小区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受到了入住群众的欢迎。(梁新星)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