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放宽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

14.06.2017  08:33

我省全面放宽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

6月1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局了解到,我省全面放宽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实现全省全覆盖。

截至4月15日,我省已建成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挂失申报受理点和丢失招领受理点各1333个。全省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13.4万张,受理挂失申报20余万张、丢失招领973张。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就学,且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人员,均可在居住地、就业地、就学地就近办理。目前,全省1304个户籍派出所和29个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大厅均可以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

对于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公民,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成功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签发(因申请人信息差错、户籍所在地无法核实身份信息原因,审核未通过不予签发的,我省异地受理点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签发成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返回我省,逐级上传到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管理处制作,制作好后寄回到受理点;申请人携带回执单到异地受理点,进行人证一致性核验后领取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据了解,此次我省全面放宽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将原来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放宽到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以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等任何证件(明)之一。

据介绍,为了更方便群众,我省进行了三个创新:一是在受理条件上有所放宽,只要有公安机关的任何一项证明,或是居住、就业、就学的任何一项证明,就可以实施办理,极大地方便了流动人口的身份证办理;其次是受理点的创新,公安部要求在人口较多的地方可以设立受理点,而在我省,每个户籍派出所都具备了异地受理的业务办理能力,做到了跨省全国办理、省内异地办理和市县内跨派出所办理,任何一个居民都可以实现就近办理;第三是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未来群众在网上就可以实现身份证的网络异地办理。

需要办理业务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1.电话查询,拨打029-86165763。

2.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hxg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