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01.03.2016  11:36

  

  2月26日,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总结部署会议,在全省13个市(区)和78个省直部门中,省公安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5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出席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代表我厅上台领奖。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直工处处长王明峰参加会议。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公安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的部署,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建设法治公安为引领,以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突出重点工作牵引,突出警务机制创新,突出能力素质提升,突出责任担当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为“三个陕西”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年来,公安厅受到省、部、省直有关部门表彰69次,有40项工作走在全国或全省前列,11项工作超额完成任务,收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97件、贺电9件。郭声琨、赵正永、祝列克等中省领导对我省公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厅机关各部门和广大民警要以荣获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新起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干劲,推动工作,围绕“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聚焦风险防控,聚焦改革创新,聚焦能力建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不断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实现追赶超越,为“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