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我省加大财政资金对残疾人脱贫扶持力度

16.04.2016  10:17
    4月14日记者获悉,日前,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发出《关于继续使用扶贫资金增强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能力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切块分配到县(市、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

  《通知》规定,“十三五”期间,将继续采取资金直接入户帮扶的形式,各县(市、区)每年度直接扶持不少于150户,每户扶持标准不少于5000元。帮扶资金必须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县(市、区)扶贫部门、残联审核同意的名单直接打入受助人“一卡通”账户。

  《通知》还规定,扶持对象必须是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经县(市、区)残联筛选一批有一定劳动能力、发展愿望强烈且见效明显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持对象。以村为单位对拟扶持对象进行公示,由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共同审定扶持对象资格。(记者甘甜通讯员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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