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

21.10.2016  01:38

  

  10月19日,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我省上报公安部公安改革创新大赛评选项目、《关于贯彻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公安改革重大优秀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受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委托,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岚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在家厅党委成员,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微改革、微创新大赛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延伸,也是集中展示我省公安改革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机遇。厅“大赛办”要积极与部“大赛办”主动沟通,对我省上报项目进行充实微调,确保上报项目能体现陕西特色,能在全国取得好的名次。要坚持研发与应用相结合,以评选结果推广为契机,以点带面,全力做好成果转化应用,让微改革、微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基层实践实战。要以公安改革创新大赛为机遇,加大对评选项目及全省公安改革的宣传,全面展现我省公安改革的成效。

  会议强调,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我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安执法方面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强规范执法永远在路上。要紧抓这一机遇,学深吃透中央文件精神,结合省情、突出亮点、有所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基层和专家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好我省贯彻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争取尽快提请省司改组和省委深改组审议。

  会议指出,开展公安改革重大优秀项目评选表彰工作,是对我省公安改革成效的一次检阅,对于进一步激励士气、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具有重要的意义。要紧紧围绕警务机制、警务模式、工作方法创新,评出实实在在的成果,切实把全省公安改革的创新思维、质量和效果体现出来。与此同时,要着眼全局,将全省公安改革重大优秀项目评选表彰工作与公安部开展的改革创新大赛结合起来,做好衔接,一并表彰,切实打造我省公安改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