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6月5日,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实施方案》《陕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意见》《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任务分工》,分解落实改革任务,研究重点改革事项,并对切实做好下一步公安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厅改革办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杜航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全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深改顶层设计,一些重点改革项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各地先行先试推出了不少可复制的经验,我省公安改革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就扎实做好下一步公安改革工作,杜航伟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省厅改革领导小组要每月听取各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审议各警种部门的改革意见和工作方案。厅机关各警种部门要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实现赶超,确保全省公安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公安机关要统筹改革试点,积极先行先试,努力为全省公安机关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分工。 各警种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自身实际,迅速拿出详细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明确具体的实现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成果形式,及时报厅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备案,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改革成效,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深化我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盯5个方面120项任务,不等不靠、积极工作,切实抓好车驾管改革、辅警管理改革、“绿卡”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确保全省公安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推进力度。 省厅各督导组和督察总队要切实负起责任,把督导推进全省公安改革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定期深入全省各地调研督导公安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把省厅的新精神、新要求“传”下去,把各地公安机关的问题困难“摸”上来,把市县公安改革的速度和质量“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