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28.06.2018  07:32

6月27日,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在西安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全省国家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省委书记、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中,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梁桂、徐新荣、王永康、庄长兴、杜航伟、姜锋、钱引安,省军区司令员杨志斌,副省长胡明朗,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武警陕西总队司令员周志国出席会议。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准则,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胡和平强调,要突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要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履职、完善法规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胡和平强调,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健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国家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要切实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关键少数,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筑牢人民防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省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