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地检查危害秦岭生态“四乱”问题

11.10.2015  12:41
 

  ●重点针对政府监管和乱采滥挖、乱搭滥建、乱排滥放、乱砍滥伐等行为
  ●突击检查有偷采、超排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要求各检查组要直面问题、暴露矛盾、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记者  耿薇  实习生  陈卓珂)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李晓东、吴前进,副省长冯新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执法检查分为3个组,将于10月12日起分赴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5市进行为期一周的实地检查。检查内容重点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四乱”即乱采滥挖、乱搭滥建、乱排滥放、乱砍滥伐问题,重点检查秦岭地区矿山开采过程中无证勘查、无序开采等行为,公路、铁路、隧道、旅游设施建设中乱排“三废”、乱倒垃圾、挤占河道等行为,和因此造成的树木毁坏、植被破坏以及生态得不到修复等情况。
  在检查方式上,将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正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同时,对一些有偷采、超排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突击检查。要求各检查组成员既要听好的、看成绩,更要深入梳理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的检查报告,将提请于十一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安东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吸收群众意见,勇于暴露矛盾,提出整改措施,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有新的进步。李晓东要求,要着力针对秦岭地区无序开发建设行为,完善条例实施的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把好该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关,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吴前进强调,要围绕“山青、水净、坡绿”目标组织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依法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冯新柱表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以系统化理念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责任编辑:赢洲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