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12.11.2015  08:38
 

  11月10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全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在本次督查检查中,省安委会将成立9个行业督导组和10个市县督导组,从11月12日至12月20日,对有关行业和市县进行督导检查。 

  在全面落实第一轮督查检查内容的基础上,本轮重点督查检查以下方面: 

  煤矿领域,重点检查韩城、铜川、彬长、黄陵矿区的26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地下矿山建立通风系统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尾矿库按设计排放,安全距离内是否有居民及重要设施,应急预案及储备应急物资情况;油气生产现场防火防爆、防超压、防雷击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严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咸阳“5·15”道路交通事故后,各市、县对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在道路交通领域一系列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今年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212处事故多发路段及省级督办的10大危险路段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摸底。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基坑防护及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等。 

  本次督查检查将严格问责,对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工作进展迟缓的,进行约谈、通报,问题突出的,要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记者:张斌峰)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