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

26.10.2018  10:10

省政协“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

10月25日,省政协“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省政协主席韩勇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副省长胡明朗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主持会议,副主席李冬玉和秘书长闫超英出席。

在听取省政协委员、部分市政协负责人、省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交流发言后,韩勇指出,要深刻认识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农村宗教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全面提高农村宗教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韩勇强调,要全面提高农村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依法严格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增强农民法治意识;要切实处理和解决好农村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牢牢掌握农村宗教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农村宗教工作沿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有序推进;要切实做好团结、引导、教育农村广大信教群众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繁荣农村文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加大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有力促进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胡明朗表示,省政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突出抓好农村党建工作,着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宗教工作格局,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基层政权巩固、群众生活幸福安康,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