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

02.09.2015  00:19

      近期,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了《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省文物局、省住建厅、省民委、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省水利厅、西安市自来水公司、陕西省中兆律师事务所、陕西省浩公律师事务所等9家单位对规定进行了审查评定。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主持,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处长邢亢美、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孙晓冰、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李程航、防火部副部长罗新鹏等出席会议。

      会上,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李程航对编制《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立法依据和制定过程以及立法中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介绍。与会专家从文字表述、引用文件、法律依据、工作的适用性等环节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定,提出了一些合理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该规定对我省消防水源管理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填补了我省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的空白。对提高市政消防水源管理水平和完好率,增强城市抵御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期,该规定将经过最后修改,形成报批稿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