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荣获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09.2016  19:36

近日,省委普法召开全省“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进行总结表彰,省文化厅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省文化厅紧密结合中省有关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为成员的“六五”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文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加强学习,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坚持领导带头,厅党组中心组把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举办了厅直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轮训班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研讨培训班。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树立全厅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对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文化市场审批规范、案件办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省文化厅将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转理念谋发展,转职能促改革,转作风惠民生,努力开创法治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