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未来重点区域实现大气污染预报

09.05.2015  09:26
 

      近年来,关中地区连续发生了“污染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累积效应大”的重污染天气,关中城市群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被列入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三区十群”。为此,陕西省出台《陕西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向大气污染“开刀”——经过5年努力,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钟楼为基点半径百公里范围内为核心区

      南以秦岭北麓为界,东西以省界为界,北以延安市行政区域南界为界,为重点防治区域。在该区域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城市规划区以及以西安市钟楼为基准点、半径100公里范围内为联防联控核心区域。

      重点防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

      重点防控对象:火电、燃煤锅炉(含工业窑炉)、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石油化工、煤化工、机动车、建筑工地。

        向社会公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重点防治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物的综合防治,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达标规划向社会公开。

      建立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

      省人民政府对重点防治区域实行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管委会)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作为对其考评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未来重点区域实现大气污染预报 到2015年底,建成覆盖重点防治区域所有县城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自2016年1月1日起,评价重点防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搭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建立环境、气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加快建成重点防治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体系,统一发布大气环境及其变化趋势等信息。

      搭建省、市(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到2015年底,建成覆盖重点防治区域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学环保法纳入公务员教育体系

      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召开1次关中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建立以西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将《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体系,带动全社会增强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飞翔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