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省地税局联合召开《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宣贯工作会议

23.04.2015  09:53
          4月21日,省水利厅联合省地税局在西安召开《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宣贯工作会议,就重点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对下一步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秦岭强调,我省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建立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是各部门团结协作的结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特别要认识到《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具体行动,是新时期实现“水润三秦、水美三秦、水兴三秦”治水目标、着力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三个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全面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随后,参会代表分四个小组对下一步油气资源补偿费征收面积核定、市县两级国库资金分成、银行入库系统健全、地税和水保部门业务经费落实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实施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各市(区)水利(务)局、地税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水务局、地税局,20个补偿费征收重点县地税局、水土保持监督站以及神东公司、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煤业集团、省交通建设集团等有关企业,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水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