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3.15”活动缤彩纷呈

31.03.2015  10:47

2015年“3•15”,在省局党组和中消协正确指导下,陕西省消协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按照省局的“3•15”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我省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深入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 中消协2015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在京发布后,省消协充分发挥媒体、消费维权网站、省消协微博、微信平台、内网等优势,及时组织力量撰写、刊发(登)新闻稿件,宣传年主题的意义。通过媒体,省消协向社会广泛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容包括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加强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消费体察、体验,为消费者选择放心商品和服务提供真实可靠信息;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活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成功举办第九届 3 15 晚会。 由省工商局、省消协主办,省广播电视台承办的第九届“3•15”晚会于3月15日成功举办。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晋屛、省政协副秘书长郭绍敏、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省工商局党组书记薛华等领导与来自工商、公安、质监、食药监等系统的领导和干部观看了演出。晚会现场,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进行权威发布,对全省工商系统今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发布了省消协2015年“十大”消费警示;曝光、揭露了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和在新消费环境下的骗局和陷阱。晚会对宝鸡“老谢工作室”进行了专访,展示了工商人不畏艰难、勇于奉献、敢于担责,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新形象;针对汽车行业的捆绑销售保险等霸王条款,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进行了点评,让消费者对新《消法》的亮点更加熟知;借省局推出“陕西12315工商百事通”一周年之际,晚会向电视观众介绍了“网络三方通话”功能,增强了节目的看点。特别是对晚会曝光的侵权案例,有关行政部门立即进行查处,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借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省消协与《西安晚报》联合举办了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大赛吸引了全国各地4005名消费者参加,其中通过省消协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的有3028人,通过《西安晚报》答题卡参与竞赛的有977人。活动自今年1月份开始,《西安晚报》与陕西消费维权网、微信公众平台以新闻的形式对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消费者不断增强学法的自觉性和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作为“3•15”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有奖知识竞赛,对于提高全省消费者权利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展 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创建活动。 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省消协于1月30日在西安举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金融等17个重点消费行业设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吉德、党组书记薛华出席了会议,省工商局副局长郑成瑞讲话,副巡视员吴凯主持。来自17个消费行业的企业代表,有关地市消协秘书长80余人参加会议。这次设立的17个消费教育基地包括金融、保险、移动通信、汽车、葡萄酒、家居建材、宝玉石、网络传媒、商业零售等都是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重点消费行业,在这些行业设立消费教育基地,对满足消费者对这些行业消费知识的需求,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有重要的意义。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葡萄酒消费体验。 为更好的推动陕西葡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向消费者传递准确可靠的商品服务消费信息,由省消协设立的葡萄酒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组织的葡萄酒消费体验活动于3月6日在西安浐灞举行。活动现场,葡萄酒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答疑互动等方式,面对面、零距离地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和维权常识,不仅丰富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更让广大消费者树立起科学消费观和维权意识。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消费体验活动。 由省消协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举办的金融服务体验活动,3月9日在招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成功举行。来自招行西安分行的专家为30多位消费者代表讲解了互联网金融安全常识和安全用卡常识,并邀请消费者参观营业大厅,体验了VTM可视柜员机、电子银行等新服务,零距离地向消费者传播了金融知识和维权常识,征求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建议,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举办“3·15”汽车服务日,倡导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政策法规、车辆购置政策法规及商家诚信服务的宣传,与西安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了“3·15”汽车服务日活动。活动以宣传道路交通政策法规、车辆购置政策法规、新《消法》宣传及“汽车行业诚信商家宣言”,倡导文明、健康、诚信、爱我城市、保护环境的消费等主要内容,加强对车商及其服务的社会监督,大力推动消费者维权法治建设,努力营造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西安广播电视台发挥强大的媒体平台和资源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的直播,积极宣传城市交通政策法规、车辆购置政策法规和新《消法》消费亮点,助推西安文明城市的诚信建设。

结合消费热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与提示。 针对当前消费热点、易发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与消费提示以减少消费纠纷。“3•15”期间,先后发布《送洗衣物须选有信誉的正规洗衣店》、《购买家具正确识别实木》、《“五招”教你防春节消费圈套》、《谨防年夜饭变成“年夜烦”》、《擦亮眼睛选好肥,莫把“李鬼”带回家》、《粮食丰收选“好”种子是关键》等消费警示与提示6个,内容涉及食品、农资、家居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鼓励、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

组织编印 3 15 宣传资料 。在工作任务重的前提下,省消协认真谋划、精心搜集、整理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费常识等资料,先后编印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手册》、《消费维权知识手册》、《2014年消费者协会<简报>合订本》等3本宣传资料2万余册,免费向全省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发放,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开展法律援助进商场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法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消协组织律师团于“3·15”前连续5次开展了“省消协消费维权法律援助进商场”咨询宣传活动,消协有关负责人、律师团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及数千人次的消费者参加。活动现场,闻讯而来的消费者在宣传台前观看展板、选取《消法》宣传材料、咨询问题、反映情况。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咨询,向消费者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宣传中消协2015年主题内容,解读和介绍新《消法》公益诉讼、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亮点以及其他消费维权法律法规。

主动与媒体合作,开办消费维权专栏。 省消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注重点领域,把握时效特点,积极主动地做好消费维权报道,大力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竭力提升省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据统计,仅在今年“3•15”期间,先后接受《陕西日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陕台一套、陕台二套等14家媒体采访16次,发表稿件50余篇。重点突出典型案例点评分析和热点领域警示发布与新闻专访,尤其是《陕西日报》、《华商报》等主流媒体以多个整版形式宣传消协的消费维权工作成就,有效提升了全省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利用自身《简报》,宣传消费维权成就。 为积极宣传省消协及全省消协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就,今年1—3月份共编发《简报》13期,先后刊发省消协“2014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及分析”以及“省消协2015年十大消费警示”等热点文章,为政府职能部门做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分析数据,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对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提示作用。

发挥专家的作用,通过媒体平台为消费者解疑释惑。 省消协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积极联系媒体通过专家“发声”,为消费者解疑释惑。“3•15”期间,指导专家王兴运教授做客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点击》“3•15”消费维权节目,向听众介绍了2014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相对2013年在投诉数量、内容、范围方面的变化以及消费热点、难点情况。对节目中预先录制的箱装水果蔬菜加水增重、拖车费漫天要价、蚕丝被以及加膨大剂的猕猴桃等情况进行了点评。 (刘 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