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举办《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培训班

02.02.2015  15:07

  2012年11月,我省发布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环境保护标准,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新标准的顺利贯彻实施,近日,省环保厅举办了标准专题培训班。《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发布实施,为保障《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对推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管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重要意义。

  标准编制单位、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陈洁高工讲解了新标准内容,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叶天鸿高工、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海波高工分别就冶金、水泥及电力行业环保工艺和技术进行了讲解。培训人员认真听讲相互交流,对新标准和新技术的指导性、规范性、法律性和新技术的工艺路径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各市环保局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监测、环境执法部门,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省厅有关处室、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人共计280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