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举办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

07.12.2015  11:4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要求。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11月18日,省环保厅举办了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23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