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达68个

08.12.2015  08:31
 

  日前,我省再次批准设立3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全省示范工作站达到68个。 

  由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批准的这3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包括企业、研究所、高校、法院、医院、港务区管委会等单位,涉及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法学等学科门类。 

  这是我省2014年首批33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设立以来的第二批,对促进陕西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记者:吕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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